针对食堂承包,山东出台新规:高校的食堂承包不得转包
今年,针对食堂承包行业的不规范现象,山东对食堂承包出台了新规定:有些高校食堂毛利率达30%以上,而饭菜质量却很一般。多数高校存在“以包代管”、食堂“层层转包”现象,其后勤管理部门对经营者的进货缺乏严格的监督检查,进货质量、价格等都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。
为了加强食堂承包的管理,切实提高高校食堂饭菜质量,保护广大高校学生的利益,规定指出:高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坚决清理“层层转包”,禁止在设高“标的”基础上,通过所谓“竞价、竞标”抬高门槛,导致经营方最终把负担转嫁到学生身上。高校食堂毛利率必须在22%以内,建立学生“伙管会”、“膳监会”,对学生意见大及屡屡出现问题的经营者要及时清退。必须保证学生实际就餐率达75%以上,学生对食堂的满意率达到85%以上。对食堂的就餐价格可实行最高限价,要按4:4:2的比例供应低价菜(1元以下)、中价菜(1至2.5元)和高价菜(2.5元以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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